记者颜英、谭超,通讯员胡燕妮报道:陶瓷餐具茶具,颜色越鲜艳越有可能铅镉超标。
11日,省工商局对省内销售的日用陶瓷商品进行监测,发现抽查的120款日用陶瓷餐茶具中,23款商品质量问题较严重,其中严重不合格13款,较严重不合格10款。最让相关部门意外的是,其中72款商品未依法标明厂名、厂址,而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主要出在这种“双无”产品中。
“看起来鲜艳漂亮的餐茶具,如果贴花工艺不过关,容易出现铅镉超标。”国家轻工业装饰材料陶瓷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站长张建洪告诉记者,陶瓷生产过程中,在釉料中加入铅,在颜料中添加铅和镉,可以使釉均匀、明亮,有些企业生产工艺对铅镉的控制不够,就容易导致铅镉超标。
张建洪表示,餐茶具常常用来装热的东西,而陶瓷中的铅和镉遇热、遇酸最容易溶出。铅和镉都属于有毒的重金属,长期摄入会沉淀于人体,会影响人体的造血、神经、肾脏和其他器官的功能,对儿童危害尤甚。
省工商局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本次监测不合格的日用陶瓷餐茶具商品;对未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厂名厂址的日用陶瓷餐茶具商品,建议消费者慎重购买。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购买本次监测不合格的日用陶瓷餐茶具商品的消费者,可要求向经营者退货并提出赔偿。而餐茶具作为盛食物的容器,食品和相关产品不合格,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以获得10倍的赔偿。
省工商局提醒, 消费者在广东省内发现有销售本次监测不合格陶瓷餐茶具,或者2010年6月1日后仍发现有销售无厂名厂址日用陶瓷餐茶具的,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省工商局网站(网址:www.gdgs.gov.cn)举报。
部分问题陶瓷餐茶具
①标称廉江河唇瓷厂生产的8寸方碟,镉溶出量单值最高达到4.00mg/L,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13倍;
②在茂名连发日杂批零部抽查的无标明厂名厂址的8寸碟,铅、镉溶出量单值最高分别达到4.00mg/L和1.50mg/L,分别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2倍和5倍;
③在茂名名瓷日杂商店抽查的无标明厂名厂址的14寸鱼盘,镉溶出量单值最高达到1.05mg/L,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2倍;
④在茂名茂南侨健商店抽查的无标明厂名厂址的10寸鱼盘,镉溶出量单值最高0.63mg/L,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0.79倍;
⑤在东莞市国贸超级市场有限公司聚福豪苑分店抽查的无标明厂名厂址的小弯匙(金娃送福),铅、镉溶出量单值最高分别10.2mg/L和1.05mg/L,均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2倍;
⑥在东莞莞城长城日用陶瓷店抽查的无标明厂名厂址的金边汤匙,铅溶出量单值最高8.4mg/L,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1.7倍;
⑦在东莞市莞城艺峰日杂店抽查的无标明厂名厂址的6.5寸水果盘,镉溶出量单值最高1.09mg/L,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3.6倍;
⑧在湛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抽查的无标明厂名厂址的大针匙,铅溶出量单值最高26.5mg/L,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5.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