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存疑,涉嫌僭越
记者发现,当初余老太购买这些保健品时,收款收据上并未盖有销售单位的印章,而只是在那张“被捆绑”的“经络排毒养生理疗卡”上,盖有一个“广西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会”印章。
当问及该“工作站”是否具有销售保健品的资质时,工作人员指了指办公桌旁边的墙角。记者上去一看,发现那里有一个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注册名为“南宁市中科骨德保健食品销售部”,经营范围是“保健品销售”。
一个办公室有两个牌匾,那么,南宁市中科骨德保健食品销售部与广西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会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1208室的李姓负责人起初称,他们这里就是“广西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会”。但当记者提出质疑时,他又改口称,他们这个保健品销售部只是“广西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会”的一个会员。
据了解,广西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会是在自治区科技协会、自治区民政厅等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由国内和广西的著名医药、保健、健康教育专家、学者和热心于亚健康事业的有志之士组成的, 是一个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对“工作站”的说法,苏先生等人提出质疑:一个会员单位在商业经营过程中,怎么能随便加盖公益性研究会的印章?对此,对方未答复。
研究会澄清,会员违约
几经周折,12月28日下午6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广西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会会长古秋娥。在看了记者拍下的余老太那张“经络排毒养生理疗卡”后,古会长答复称:“这是假章,我们研究会的公章不是这样的。”
古会长解释称,去年年底,南宁市中科骨德保健食品销售部与广西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会签订协议,成为研究会的一名会员单位。但是,会员单位是没有权利使用研究会印章的,研究会更不会随意为会员单位盖章。古会长说:“这家销售部的行为,违反了研究会的章程,及我们双方的协议。我已责成研究会负责这项工作的理事处理了,并按研究会的规定,取消了该会员与研究会有关的一切活动。”
据介绍,当前,一些公益性民间社团组织因资金问题等原因陷入困境,而引入企业和商户加入到社会公益事业中来是一个新趋势,这本无可厚非。比如,广西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会的对外公开宣传资料就显示,凡在广西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医药、保健行业或与健康产业相关的企业及各企事业单位,承认该研究会章程,及时缴纳年度会费,均可申请成为该研究会会员单位。
问题是,社团组织怎么管理并保证会员依法依规行事呢?对此,古会长表示:“一些奸商真的防不胜防呀,这也有我们跟踪管理的问题。我们对会员单位有明确规定,私刻公章,欺骗消费者,损害研究会名誉的,我们都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