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上海警方向媒体宣布,即日起至2011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亮剑”专项行动。
据悉,参与“亮剑”专项行动的警种,涉及经侦、治安、交警、督察、文保、水上、轨道、公交公安等。打击重点是印刷复制各类盗版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尤其是涉及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犯罪;假冒知名品牌也是打击重点之一,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驰名商标和涉外商标犯罪。
同时,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药器械、建材、汽车配件、食品、烟酒制品、农资等关系民生商品的,尤其是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尤其是涉案金额巨大,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
跨地区、跨国(境)的,尤其是国内外知名企业反映强烈的犯罪;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尤其是形成产供销非法利益链的有组织犯罪;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的,尤其是通过贿赂提供不合格产品形成安全隐患的犯罪,都在打击重点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