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周一公告称,将于本周五(26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竞价出售10万吨国标四级质量标准的国储菜籽油,每个企业单次购买量不得超过5000吨。
公告称,买受人必须承诺所竞买的食用油只能用于本企业生产小包装油并尽快投放市场,以增加市场供应量,不得直接销售或转卖散装油。参加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食用油加工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