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府如何对低收入群进行物价补贴?
作者:赖芳
国务院17日提出的“稳定物价四大措施”,其中一项是完善补贴制度,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各地区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据了解,各地方政府正准备或已经出台针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临时“物价补贴”。
综合近期媒体报道,各地的物价补贴标准不尽相同,从每人每月十几元到上百元都有,而且并非物价越高的城市补贴越多。
据财华网18日报道,从12月至明年2月,武汉市将财政补贴资金1818万元,对城市9万低保户,共20.2万人将发放每人每月30元的临时物价补贴,3个月后视物价水平再作调整。
据介绍,30元的发放标准是按照人均消费的食品数量和涨价幅度大致测算出来的,例如,大米人均消费30斤,大米涨幅在3%左右,这一块补贴9元,与此类似,蔬菜补贴12元,食用油补贴9元,总共30元。
此外,部分省市正尝试通过建立价格波动和城市补贴的联动机制,来发放物价贴补。
江苏省政府近日规定,只要CPI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就启动按低保标准的25%发放物价补贴。浙江、海南等地也出台了相似政策。
据南京《现代快报》18日报道,江苏这种临时价格补贴或一次性补贴不完全等同于常态物价补贴机制,这是在物价上涨较为明显和持续的情况下,强化补贴低收入群体的一项惠民举措。
据财华网的报道,杭州市统计局每月编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该指数趋势与CPI一致,但在统计中适度减少了高档消费品,同时增加食品类日常生活用品的权重,因此COLI的涨幅会大于CPI。
只要COLI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杭州财政部门就会按季度向杭州3万余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今年三季度杭州将对低收入居民按当年低保金18%发放补贴金,每人能拿到将近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