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物价上涨势头有利于国计民生
——专家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价格调控“组合拳”
11月15日,在济南一个超市里,普通白菜售价为每斤2.5元。 10月份物价上涨创下25个月来新高,在新涨价因素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0.1%,为CPI涨幅“贡献”了74%。一时间,农产品价格上涨再次引起各方热议。新华社记者 范长国 摄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江国成 崔文毅)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如何理解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政策措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遏制物价上涨势头需要采取哪些长效机制?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专家和消费者。
及时果断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正在美国讲学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18日说,国务院出台的稳定物价总水平对策表明政府对遏制物价上涨势头“十分重视”。这些问题是两年来国际和国内经济和金融多重矛盾的综合体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宏观经济研究处处长王军认为,政府果断采取的综合性对策是“到位的”。
他说,尽管10月份CPI为4.4%,属于温和通胀,但许多人感受到消费物价上涨的压力比较大。这是因为CPI“一揽子商品”构成中食品所占比重较大,而能源、居住等方面所占比重较小。国家果断出台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措施,不仅有利于保障民生,也有利于管理通胀预期,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王军认为,消费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不仅直接增加了城市中低收入生活的压力,也会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利于管理通胀预期。当前乃至“十二五”期间国家应坚决控制通货膨胀。
他建议:“2011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和主要目标是保持国内物价和产出稳定,既要继续遏制国内资产价格过快上涨,又要防范通胀风险加大。”
应急措施有望“立竿见影”保民生
17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多项应急措施,包括增加越冬蔬菜供应以及增加成品油产量、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困难学生和食堂补贴、 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重点打击合谋涨价和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专家认为,这些措施有望短期内在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生活压力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许光建说,政府决定向大中院校困难学生等低收入群体增加补贴,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王军说:“我们认为,国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使通货膨胀已从预期转化为较为严重的现实压力。”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的短期措施能迅速扭转社会对物价走势上涨的预期,在保障民生方面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