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11日获悉,中国多个政府部门已启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行动将持续到明年3月。
中国国务院日前决定,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新闻出版部门将会同“扫黄打非”、文化执法、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其中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吊销印刷复制经营许可证。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版权部门将协调公安、工信部门将2010“剑网行动”时间延长至2011年2月,以进一步加大对视频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传播侵犯著作权影视作品等,通过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著作权商品等行为,同时督促互联网交易平台建立证照审查制度,强化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责任,严禁向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和被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的经营者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质检总局组织的专项行动将以汽车配件、手机和大宗出口商品为重点产品,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