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滨州10月19日讯 博兴的张女士在县城某超市购买了一箱促销牛奶,回家后发现牛奶再有两天就过期了,这么多的牛奶,一家人根本喝不完。无奈之下,张女士将该商场投诉到了消协,经调解,超市退还了其购买牛奶的钱。
10月10日,张女士逛超市时发现某品牌牛奶在搞促销活动,一箱牛奶比原来的价格便宜了近一半,上面捆绑着一个不锈钢盆。买回家准备饮用时张女士发现牛奶还有两天就过期了,而一家人在两天内根本喝不完一箱牛奶。考虑到牛奶没过期自己不占理儿,超市不一定给退,张女士将超市投诉到了消协。在消协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张女士来到超市,发现现场该牛奶仍在促销。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剩余牛奶的保质期,发现部分牛奶即将过期。在消协人员的调解下,超市负责人向张女士表示了歉意,并退给了她购买牛奶的钱款。对此结果,张女士表示满意。
消协提示,张女士遭遇的就是“临界期食品”,即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少消费者都曾遭遇过购买到即将过保质期食品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对“临界期食品”的销售作了规定:在超市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
对于“临界期食品”,多数消费者由于大意或被商家“打折”、“促销”等幌子蒙蔽了而没有注意保质期而草率购买。而商家为了牟利打着“买一赠一”、“新品尝鲜价”等“旗号”,不会主动张贴诸如“临近保质期”此类的标志,但是这并不能改变食品即将过期的事实。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保质期,以防买到“临界期食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注意索要并妥善保存购物凭据,以便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