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工作人员陈海峰被指控利用负责药品品种审评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医药公司给付的贿赂款共计约130万元。日前,陈海峰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陈海峰系自首,且在亲友的帮助下退还了全部赃款,最终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陈海峰已对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