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讯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兰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9月14日,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向成员单位下发《兰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讨论稿)。
经讨论通过后,在省城行政区域内,由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引起的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都将执行此《预案》。
《预案》(讨论稿)按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同时明确了应急响应等级。其中Ⅰ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出现500人以上健康损害症状。Ⅱ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或出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或在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在全市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影响重大、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为: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IV级(一般食品安全事件)为:无人员死亡,一次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