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在互联网药品信息监测中发现,止咳祛痰颗粒等六种药品在网上违法宣传销售,威胁群众人身健康。对于这一信息,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药监分局及时对辖区内的药店进行检查,未发现城区有这六种假药在售。
监测发现的六种假药是:标示“山东维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止咳祛痰颗粒”、“胆酸止咳片”、“止咳定喘灵胶囊”、“壮骨镇痛灵胶囊”,以及标示为“山东新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活络风湿宁胶囊”、“羚贝喘速康”。这六种药品在网上大肆宣扬其神奇疗效,但经核实,我省无标示名称为“山东维康制药有限公司”和“山东新宏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企业,这六种药系假药。
为防止这些假药流入德州,日前德城区药监分局对辖区内的药品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检查,暂未发现有“山东维康制药有限公司”和“山东新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假药。药监部门提醒市民,如果从网上已经购买了这些假药,一定要停止服用,并向药监部门举报。
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网上购药时,一定要认准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两证”的企业,并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基础数据库中查询到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认清身份”才能进行购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统计,截至目前,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只有27家。(范立华 徐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