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青少年在上网或蹦迪时为了追求所谓的“幻觉”,在身体无任何疾病的情况下赶起“时髦”——购买并服用盐酸曲马多,新疆有9家非法销售盐酸曲马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因此而关门。
7月2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2010年上半年新疆查办药械案件730件,其中药品案件616件、医疗器械案件114件,罚款210万余元,其中对9家非法销售盐酸曲马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吊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2010年3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一些青少年在药店购买、服用盐酸曲马多,其中不乏中学生,服用后出现呕吐、眩晕的现象,该局立即对辖区的药店和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非法销售该药的1家药店和1家诊所进行了处罚。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盐酸曲马多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二类精神药品,因服用盐酸曲马多使人兴奋,产生幻觉而可被用作毒品替代品。只有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项目中标明有"精神药品"的药店和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科目中标明有“精神科”的医疗机构(医院、诊所)才可经营;在没有医师处方的情况下,是不允许销售的,并且严禁将盐酸曲马多销售给未成年人。
中学生王雷告诉记者:“我有个朋友在吃’那个’(盐酸曲马多),他说蹦迪时吃上有种说不出的幻觉,但有一次蹦迪时他呕吐不止、出现眩晕,人家说是药吃多了。”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曲马多成瘾后,不仅会导致青少年心理异常和人格改变,如撒谎、脾气暴躁、自卑、自虐等,严重时甚至危急生命。此外,服用次数及用量较多后容易成瘾。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呼吁学校、家庭及社会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发现有违法销售该药品的药店、诊所,可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