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快,但生活仍较困难
近年来,关注民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广西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今年1-6月,占调查总体10%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8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3元,同比增长38.3%,增幅比全区平均增幅高28.1个百分点;人均消费支出271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7元,同比增长15.6%,比全区平均增幅高3.4个百分点。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迅速的主要原因是:
1.低保收入及社会救济收入等增加。近年来,广西各地不断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标准,对受灾低保边缘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性救助,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来源。1-6月低收入家庭人均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收入2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4%;人均得到社会救济收入49元,增长6.8%;得到失业保险收入12元,增长56.0%;得到捐赠收入58元,增长2.6倍。
2.政府重视和鼓励低收入家庭人员就业。增加就业人口是摆脱家庭贫困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一些地方由政府出资补助,鼓励用工单位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和下岗职工再就业,鼓励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员自谋职业,政府给予政策优惠,想方设法增加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就业面。2010年1-6月,占调查总数10%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平均就业人口为1.53人,比上年同期增长8.5%;上半年低收入家庭人均得到经营净收入35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元,增长31.3%;人均得到工资性收入22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6元,增长12.8%。
虽然低收入家庭收入有所增加,但他们的生活开支主要用于解决温饱问题,没有多余资金用于储蓄和资产积累,抵御风险和灾害能力弱,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⑴低收入家庭是弱势群体,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大力扶持。低收入家庭大多是老弱病残人员或下岗职工,家庭成员文化水平不高,下岗、有病者居多,缺乏劳动技能,就业难度大,生活保障能力较差。
⑵贫富差距仍然较大。1-6月占调查总体1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区平均的差距为5638元;与占调查总体10%的高收入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为17436元,高低收入比值为1:6.7。
⑶捐赠支出数额大,负担重。占总体10%的低收入家庭1-6月人均捐赠支出18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元,增长14.4%。现在普通随礼一般都在100元左右,这笔支出几乎等于低收入家庭一个人一个月的伙食支出,可为了面子,那怕饿着肚子也要把礼随上。贺州有一户低收入家庭,今年2月全家收入只有1524元,而春节封包和酒席送礼等捐赠支出就达到1296元,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低收入家庭的艰辛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