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首次明确要求
■财政信息公开
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保、保障性住房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分配结果主动公开
■敏感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及敏感信息
■灾后重建政务公开
及时公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重建资金等情况,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生态恢复等情况
■行政决策公开
制定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实行定价听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这是我省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首次明确要求“晒”出政府“账单”。
突出民生
涉及民生资金信息公开
“晒”政府“账单”,内容除了涉及财政预算决算等,还特别指出对涉及民生的医疗卫生、社保、保障性住房等内容实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今年6月,我省2010年省级预算报表通过省政府网站公布,这是省政府首次“晒”省级预算收入和支出的详细“账单”。
我省将从4个方面推进此项工作。首先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其次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再次实施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保、保障性住房等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分配结果,主动实施专项公开;最后,基层财政信息也纳入其中,实行乡镇财务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