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今天从广东博罗县获悉,今年11月前,该县农贸市场和超市食用农产品都将挂上“身份证”,标明农产品名称、产地日期及保质期等,实行挂牌经营。
目前,该县县城内各大超市及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都均挂上了“身份证”,实行标识销售。该县要求建制镇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产品销售点和农贸市场销售的属于裸装或散装、鲜活的食用农产品(蔬果、禽畜产品和水产品)实施以挂牌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标识。
计划于6月30日前在该县县城的农贸市场和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基本实行标识经营;11月1日前,在各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产品销售店和农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基本实行标识经营。
据了解,推行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是指在生产或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按规定附加标识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销售者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并以标识为主要凭证,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