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此行动将全面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检查中,一经发现上述产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一律予以暂停使用,并按照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