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昨日联合发文决定:从6月至11月底,开展全省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核查内容分为证件、从业人员资格、防护设施、原料、制作五大类。
专项整治计划:6月份自查,要求填写《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上报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7月—9月底,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对建筑工地进行复查。随后,省卫生厅与省住房和省城乡建设厅联合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