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肖建生
[经济亮点]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有力的价格调控措施,使物价总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一季度,价格运行情况基本正常。
居民消费价格小幅温和上涨。据统计,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累计上涨幅度为1.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6个百分点,由高到低排名第25位。其中1月份上涨0.6%,2月份上涨2.1%,3月份上涨2.1%。纳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价格中,居住价格上涨3.8%,食品上涨2.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1%,其余烟酒、服装、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上涨幅度均在1%以下。从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因素看,除去年末的翘尾因素外,一季度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气温较低,影响蔬菜生长,加之西南各省严重干旱,蔬菜严重减产,导致大量蔬菜流向西南各省,造成了我省蔬菜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推动了我省食品价格的上涨。
农资价格运行基本平稳。一季度我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6个百分点,其中虽然饲料和农用机油类价格指数分别上涨了11.4%和15.3%,但尿素、碳酸氢铵等化肥类价格均大幅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氯化钾,达22.96%。随着春耕生产的到来,农资需求量将大幅增长,价格将会攀升,但由于我省已经准备了充足的货源,平均上涨幅度不会超过10%。
主要农产品价格除生猪价格下跌外,均保持了价格的基本稳定。一季度粮食价格总体水平处于稳中有升的态势,同比累计上涨2.4%,其中早籼稻和晚籼稻平均价格分别为93.70元和97.02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上涨1.36%和2.14%。生猪受出栏增加、外销和出口减少以及疫病导致消费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一季度全省良种猪和土杂猪价格分别下降了11.58%和13.19%,养猪户出现亏损。
房地产价格出现上涨,但目前没有出现膨胀泡沫。一季度长沙房价已达到每平方米均价5000元的关口,并将继续延续上升的趋势。但与全国省会城市相比,价格水平依然处于较低的位置。
[权威解读]
省物价局局长龚秀松
今年以来,我省市场物价在去年低位运行的基础上,呈现小幅温和上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9%,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2%,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季度涨幅为1.6%。对于这种温和的价格上涨,对于全省居民收入来说,总体上还是可以承受的。
当前的问题,主要是在价格总体水平保持温和上涨的同时,受结构性不平衡的影响,在有些方面还是感到了一些价格上涨的压力。首先是成品油、有色金属、煤、电等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增加了下游产品生产的成本,从而带动工业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其次,蔬菜、水果、医疗费用、水、气、油、住房等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的影响,特别是给低收入家庭带来比较大的生活压力。第三,生猪价格的大幅度下跌,造成农民养猪的亏损,对养猪产业不利,既影响农民的收入增长,也将影响今后的猪肉供应和价格稳定。
针对当前的情况,物价工作的重点就是要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努力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第一,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价格制度改革的成果,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的监管,规范各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第二,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启动地方冻猪肉储备的收储工作,促进生猪价格的回升,稳定生猪生产,防止因生猪价格下跌,造成后期生猪养殖减少,供应不足,导致后期猪价大幅上涨的情况出现。第三,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打击市场垄断和囤积居奇、串通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第四,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等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的供应,同时进一步落实扶持低收入群体的各项价费优惠政策,努力确保低收入群体和低保困难群体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第五,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涉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有关价费政策和收费标准,防止房地产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第六,对涉企收费进行清理整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通过降低企业费负成本,促进生产,增加供应,稳定市场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