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河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上涨2.7%,涨幅较3月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农村CPI分别上涨2.9%、2.2%。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类上涨6.5%,其中粮食、油脂、干豆、鲜菜、鲜瓜果、食糖、水产品、糕点饼干、在外用膳食品、调味品、液体乳及乳制品分别上涨9.3%、4.9%、6.5%、25.7%、17.5%、31.3%、2.4%、2.8%、3.8%、2.5%、1.2%;肉禽及其制品(牛肉、羊肉分别上涨0.7%、13%;猪肉、禽类分别下降5.8%、0.1%)、鲜蛋均下降1.7%。烟酒及用品类、衣着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分别上涨1.2%、0.4%、0.2%、2.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分别下降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