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全市粮食直补工作会议召开。市农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吴华、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新元、市农林局纪检组长王兆才、各乡镇、园区财政所所长、农技中心主任、市农林局和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今年水稻直补政策继续实行补贴标准不变,每亩补贴20元;核定补贴全市总面积不变。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69元保持不变,省核定我市的补贴面积未作调整,核定到乡镇(区)的补贴面积也保持不变。农资综合补贴面积重新核定后一定两年不变。种粮补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高效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要及时从核定的补贴面积中剔除,不再给予种粮补贴。
会议要求各乡镇(区)要根据本乡镇(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实施方案,按照农户申报、村组核定、乡镇(区)把关、张榜公示、县市审核等规范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工作。高邮市2010年水稻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分别为831223.58亩和874690.71亩,水稻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别为16624471.6元和60353658.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