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四个季度下降、持续低位运行后,今年一季度,烟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终于止落回升。昨日,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1-3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比上年同期扩大4.1个百分点。其中,1月份上涨1.7%,2月份上涨2.3%,3月份上涨1.9%。
一季度,构成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呈现“5升2降1平”的特点,食品类、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居住类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5.9%,涨幅最大,成为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在纳入调查的十六大食品种类价格指数中,蔬菜类价格上涨幅度最大,同比上涨23.9%,上涨幅度比上年同期扩大26.8个百分点;干鲜瓜果类价格涨幅居第二位,同比上涨19.6%,比上年同期扩大30.5个百分点;粮食类价格同样呈现快速上涨的特点,同比上涨15.2%,比上年同期扩大19.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