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的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我市食品价格同比上涨5.6%,带动CPI上涨1.9个百分点,结构性上涨特征明显。但与以往猪肉带动食品价格涨跌的情况不同,本轮食品价格上涨的主推手是水产品价格。
一季度我市水产品价格同比上涨14.5%,拉动食品价格上涨2.9个百分点,影响率达51.8%;其次是蔬菜、鲜果、粮食和在外用膳食品,同比分别上涨18.1%、12.9%、9.5%和2.3%,分别拉动食品价格上涨1.3、0.7、0.6和0.3个百分点。而猪肉及油脂价格同比分别下降8.4%、7.7%,两者共同影响食品价格下降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