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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美瞳背后的安全隐忧 或致乙肝等疾病传播

时间:2010/4/6 15:33:20 来源:搜狐网

    编者按:近几年,网络上、报纸上关于配戴彩色隐形眼镜(民间泛称美瞳)引发眼疾的报道不断,许多专家也对如何安全配戴美瞳提出诸多建议,但是,美瞳市场的混乱现象依然如故。现在,这一问题日益引起公众和业内人士的关注,如何规范美瞳市场、监管产品质量这一问题也到了必须考虑和解决的时候了。

  “明亮”、“灵动”、“迷人”,这些女性心中美目的标准,如今很容易就能实现,那就是戴上一种叫“美瞳” (一种能够改变眼睛颜色的隐形眼镜)的东西。然而,让人担忧的是,小小一副美瞳在让你的眼睛“放电”的同时,也可能让你患上眼疾。美瞳之美,到底有几分能让消费者放心呢?

  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家住西城区的崔女士婚期将至,为让自己在婚礼当天拥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于近期花了近百元从一家精品店买了一副黑色的美瞳。可是刚戴了三天,崔女士就觉得眼睛疼痛,还不停地流眼泪。后经医生检查,崔女士患上了角膜炎。看着红红的眼睛,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崔女士,兴奋的心情也大打了折扣。而记者从北京市多家医疗机构了解到,消费者因配戴美瞳导致角膜发炎以及细菌感染等情况并不鲜见。

  其实,美瞳在时尚一族中已风行几年了,它已经像假睫毛、润唇膏一样进入了时尚女性的生活,无论是在眼镜店、服装店、化妆品店,还是在网络上,甚至小市场上,到处都可以搜索到美瞳的“魅影”。但记者调查发现,热销的美瞳,其市场混乱程度同样“火暴”。

  一是价格混乱。记者走访了几家眼镜店和精品店,发现不同品牌的美瞳价格悬殊,从三四十元到三四百元不等。其中,美国强生、我国台湾、韩国生产的美瞳价格较高,每副价格多在百元以上,而没有品牌的产品价格则相对低得多,一般四五十元就可买一副。二是质量良莠不齐。市场上热销的美瞳既有品牌产品,如强生系列美瞳,质量有保证;也有没有品牌、没有标签、没有说明书的“三无”产品,就用透明瓶子装着,质量无从保证。三是对配戴者眼睛的健康要求不一。在比较正规的眼镜店,销售人员会要求消费者试戴之前做一个眼部健康检查,如有炎症或严重的沙眼等问题,则告诉消费者慎重选择。但在一些饰品店、服装店,或者从网上购物,销售人员不会要求消费者做任何眼部检查。比配前检查更令人担忧的是,在一些小店,同一副美瞳经常被不同的消费者试戴,交叉传染的几率非常大。

  美瞳市场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原因就是产品销售渠道混乱,劣质产品横行。而大部分经营者只为产品好销,既不要求消费者做眼部健康检查,也不及时告之配戴禁忌,在产品卖出去后更不负任何责任。

  管理:按器械监管尚无依据

  既然美瞳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销售渠道又非常混乱,导致消费者使用安全隐患较大,那么,可否对这种产品按照医疗器械进行严格管理呢?采访结果给记者的感觉就是一个字:难!而这种难不是技术层面上的,而是法律依据层面上的,因为目前监管部门还无法给美瞳一个准确定位。

  “目前来看,对这种产品还无法按照医疗器械来管理。”浙江省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目前使用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在2002年制定的,之后近10年的时间里,虽然不断有新型产品出现,国家局也多次发布产品分类界定,可是美瞳这类产品并未列在其中,这就导致了对它们的监管无据可依。记者采访发现,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持这种看法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认为,由于许多美瞳并没有度数,只是起到一种美观作用,并无矫正视力的作用,严格来讲并不属于隐形眼镜,因此不属于医疗器械的监管范围。

  但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也有另一种声音。一些监管人员认为,无论美瞳有无度数,既然是一种隐形眼镜(根据国家局颁布的医疗器械目录,隐形眼镜对使用者视力有辅助作用,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理当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最主要的是,这种产品和隐形眼镜一样,都会影响眼角膜的呼吸,配戴不当都会引起眼部疾病,从保障公众健康的角度考虑,也应该对美瞳按照医疗器械相关规定严格管理。

  无独有偶,在经营者中也是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美瞳就跟假睫毛一样,配戴它只是为了好看,算不上医疗器械。另一种观点认为,为了保证消费者利益,经营者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够销售美瞳,这样也有利于规范美瞳市场。

  但在专家眼里,一致认为应该把美瞳作为医疗器械来管理。例如,北京大学医学部眼视光中心主任谢培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眼科大夫王乐今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均表示,从使用安全角度讲,美瞳应该属于医疗器械,其销售单位需要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申请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经营。

  虽然暂时的监管 “空白”让美瞳市场处于混乱的状态,但值得欣喜的是,社会各界已经开始重视这一问题。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为美瞳起草说明书。该人士说,说明书首先要把美瞳的配戴规定为医疗行为,这就要求必须由专业的眼科医生来实施该行为。其次,规定实施该行为的场所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要对消费者配戴美瞳以后的眼睛健康负法律责任,这会使那些没有资格的销售机构退出美瞳市场。同时,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美瞳产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市场中产品的质量。这样一来,美瞳的生产、销售、使用就都有了安全保障。


相关搜索: 美瞳 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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