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完善机制、强化能力、检打联动”的总体思路,坚持“政府推动、抓大促小、控制源头、综合监管”的原则,确定了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
一是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产地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得到禁止。
二是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检打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是进一步完善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基本掌握重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四是逐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品种质量安全可追溯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