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肉冒充肥猪肉销售案】
洪芳,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市场业户,于2009年10月从沈阳市法库县依牛堡子乡尔海村购进母猪肉,在未明确标示的情况下,冒充肥猪肉进行销售。经动物防疫监督检验部门检验,洪芳销售的猪肉确是母猪肉而非肥猪肉。
沈阳市工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冒充“盘锦大米”案】
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从2008年10月开始,未经中国驰名商标“盘锦大米”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大米包装袋上使用“盘锦大米”字样,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构成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沈阳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销售不合格眼镜案】
辽中县辽中镇宏伟眼镜商店,自2008年9月份起,低价购进“岁岁红”牌配装眼镜。经质量抽查,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该批次眼镜进行检验,结论为质量不合格商品。该商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进行销售,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体健康。
沈阳市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假冒农药案】
沈阳同祥农化有限公司租用辽中县茨榆坨镇佳兴特种饲料厂房,未经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授权,加工标称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磺草·莠去津”农药并向农民销售,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
被沈阳市工商局查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侵犯“强生”商标案】
沈阳同乐福超市自2008年3月购进假冒“强生”牌婴儿润肤露、婴儿洗发精等“强生”牌系列产品,2009年5月被沈阳市工商局查获。经强生(中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强生”牌系列产品侵犯了“强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沈阳市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全部侵权产品,并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