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陈文报道 因涉嫌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超过国家标准的乳制品,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三名主要负责人昨天上午站上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庭。公诉人指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常务副总经理王岳超、总经理洪旗德、副总经理陈德华三人明知部分回收的乳品含三聚氰胺,仍违法将其回炉生产,进行简单处理后再次流入市场,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10月,因受“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影响,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的销售客户福建省晋江市味天下食品原料商贸有限公司以乳制品滞销为由,将合计1300余件特级和三级熊猫牌全脂甜炼乳退回上海熊猫公司,其中部分批次系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熊猫公司生产、加工的产品。为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王岳超等三人明知被退回的炼乳中个别批次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仍将三聚氰胺超标的回收炼乳采用按比例添加的方式重新回炉再生产。据了解,直到2009年4月案发,已查证的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各类规格炼奶酱共计6520余罐,其中销售共计3280余罐。
经有关部门检测,这些乳制品中,部分批次三聚氰胺含量超标,最高检出值为34.1毫克/千克,高于国家临时管理限量值2.5毫克/千克。案发后,约94%已销售的涉案炼奶酱被予以召回。
目前,该公司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在昨天的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经历整整一天的庭审后,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