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预案管理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全市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节日价格监管工作,完善预案管理机制,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继续沿用防控期间《应对疫情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完善《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节日期间,北京市发改委在原有执法人数的基础上,每日增加备勤人员作为应急检查力量,明确程序和职责,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避免因价格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2月18日,接到消费者反映某机动车停车场不按规定计时收费,北京市发改委10分钟内与停车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及时向消费者退还了多收价款。
西城、宣武、石景山等区县接到庙会周边停车场、烟花爆竹销售点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收费的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快速予以纠正和处理,并依法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3户机动车停车场处罚1,200元。
同时,我们会同技术部门制定《12358价格举报平台系统应急预案流程》,有效应对因停电、系统故障等造成断线。保证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为迅速化解价格纠纷创造条件。
(三)注重价格行为规范,引导市民理性消费。
各区县结合区域实际,注重对举报咨询热点和关系民生敏感行业的规范引导。相继召开机动车停车管理企业、医药企业、电子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旅游景点等9行业近1,600家企业座谈会。通报春节价格监督检查安排和举报办理情况,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禁高收费、乱收费和不规范服务等行为。
节日前期,北京市发改委建立与中关村对海龙、科贸等4家电子市场价格纠纷快速调解机制。节日期间未接到涉及电子商品的价格举报,咨询量同比下降42.86%。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观念转变,更多家庭节日期间选择在外用餐,价格监管压力也随之增加。北京市发改委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节前及时发布《节日期间餐饮业服务特别提示》,并向100家星级餐饮业发送短信提示,明确要求经营者规范标价 ,杜绝模糊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引导消费者养成“先看标价后消费,查清账单再付款”的消费习惯,强化社会监督力度。2月11日,北京电视台、北京晚报等多家媒体予以转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北京市发改委将一是继续依法处理好节日期间立案的价格违法案件;二是做好元宵节前相关商品和烟花爆竹价格行为的规范;三是为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价格服务环境;四是4月1日北京市重点区域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后,集中开展检查,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