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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一律”打击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时间:2010/2/2 14:16:28 来源:大连晚报

■首席记者 陆彤 通讯员 陈美丽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年度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将通过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严格许可准入、严厉打击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等方面工作,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据了解,今年将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强化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确保我市基本药物质量合格、购销渠道合法。对我市辖区内生产(配制)的所有药物(制剂)品种及配送和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进行监督抽验,依法查处抽验不合格产品。把抗微生物药和所有注射剂品种纳入电子监管网。严厉打击药品生产违法添加、擅改工艺处方、不做全项检验行为。全面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票据管理不规范、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和走票、出租(借)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核减其经营范围、直至吊销许可证。全面清理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资格,规范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经营秩序。

     今年还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秩序。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和再注册。严厉打击生产和使用环节违法添加禁用和限用物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行为。

     对监测到的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采取“七个一律”措施:一律上报并建议省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撤销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或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律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一律上报进行公告并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上曝光;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及品种一律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对生产企业经检查存在严重问题,且通过抽样检验发现产品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整顿;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建议上级监管部门一律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对经营企业违法经营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产品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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