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充能量 年轻人赖床,很多人不吃早饭,临近中午时四肢乏力,头脑昏沉,注意力分散,如果这会儿来点甜食,能快速恢复精力。这方面我有体会。我低血糖,如果早上来不及吃饭,到点饿了就头晕眼花,赶紧吃块黑巧克力,立马就好了。
- 融洽同事关系 我们办公室女同事的抽屉里,都放有零食,空闲时把好吃的贡献出来,你一把,我一块,叽叽喳喳,聊个天,扯个八卦,骂个房价,一致对外的感觉超爽。我最喜欢去上级单位小汪的办公室,我俩催表要材料的常打交道。经常是她一个电话来了,我立马过去,因为她那儿老备着海苔——我的最爱。从这儿得到启发,我也在办公室里放些独特小吃,比如麦芽糖,一种老北京的胡同小吃,口味清淡,不会发胖,女孩儿都喜欢。“吃人家嘴短”,我再要个数据啥的,就一帆风顺。
- 哄小朋友 年轻的同事偶尔把孩子带来,都愿意放我这儿,抽屉里常年有好吃的,再认生的小孩子一见糖就OK。我要有空再教他们叠个纸猫纸狗,小朋友们就崇拜得一塌糊涂。
只是“嗑瓜子、剥栗子”这些带壳的食物,“噼里啪啦”声音大,属于败笔。也许你刚吃一点,动静大得让老板觉得整天都在吃,谁愿意拿钱养着一帮“吃货”呢?另外,橘子、苹果等水果清香味可能飘得很远,容易被老板发现,不予考虑。我有个女同事,人家零食又方便又健康,口味好还没啥响声:切成块的胡萝卜、心里美、黄瓜条。她每天早上把这些东西洗好切成块放在保鲜盒里。累了、烦了的时候,悄悄拿一块迅速放在嘴里,嚼的时候该干吗干吗,头儿来了也看不见,强力推荐!
只是什么时候吃,自己看着办,不是有那句话吗——“不罚懒的,不打坏的,专治不长眼的”。
老板都同意,我能说啥?
陆燕萍 (人力资源)
记得去年此时,我刚来公司4个月,总经理让我制订《员工手册》。对于有着多年人力资源经验的我来说,这不是一件难事。
把制订好的《员工手册》交与职工代表一同商讨,其中有一条“上班时间吃零食属于轻微过失、要给予口头警告处理”的规定,引起了多数人的不满,几乎90%的员工希望将此条删除。
我很纳闷。本来嘛,制订《员工手册》的初衷,就是为了约束员工的行为准则,依靠制度来管理,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上班时大家都懒散地含着话梅、磕着瓜子接听电话,或是吃着有异味的食物,“香飘”办公室,有客人来访时,势必将严重损害公司形象。
后来,在《员工手册》定稿前,我特地将此条罗列出来,待总经理最后定夺。
结果呢,总经理把“要给予口头警告处理”,改成了“影响工作质量”。这样一来,公司上下皆大欢喜,都为总经理体察民意而拍手称快。
我虽有疑惑,但静心一想,老板都同意了,我还能说啥?不过,总经理的态度,毕竟是表明不同意上班时间吃零食的,至于是否影响工作质量,也只有各部门领导自己心中最清楚了。
我个人还是觉得,办公室就要像办公室的样子,要营造像家一样的办公氛围,对于目前的企业来说,还是有难度的。也奉劝喜欢上班吃零食的朋友,在选择跳槽时,一定要事先了解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免得将来怨气连连。据我了解,90%的制造型外资企业,在上班时间吃零食是要被惩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