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组成专家验收组,对山东省聊城市中华鳖原种场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验现场、审阅项目档案等方式,经讨论审议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农业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完成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合格,资金管理规范,投入使用安全正常,能够满足项目功能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效提高中华鳖原种的保育能力及良种繁育规模,年保育野生原种达1.5万余只,繁育野生一代稚鳖苗38万余只,培育后备亲鳖21万余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