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
8. 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9. 胎心率增快或减慢、胎动减少或胎儿宫内窘迫征象。
危重症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危重病例:
1. 呼吸衰竭;
2. 感染中毒性休克;
3. 多脏器功能不全;
4. 胎死宫内;
5. 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
高危因素
1. 妊娠期妇女
2. 患有基础疾病:伴有慢性呼吸、心血管、肾病、血液系统、神经系统等
3. 肥胖
4. 年龄<5岁和>65岁。
妊娠合并甲流的特点
1. 重症发生率高、病死率高。
2. 妊娠期妇女感染后更多表现为气促,更易发生肺炎等并发症。
3. 可诱发原有基础疾病的加重,呈现相应的临床表现。
4. 病情严重者病情进展迅速,可以导致早产、胎儿宫内窘迫、胎死宫内、甚至孕产妇死亡。
5. 妊娠期妇女及产褥期妇女多死于肺炎及随后出现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孕妇感染甲流病毒后更易出现重症及相应的并发症,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考虑三点原因:
1. 孕期处于免疫抑制状态,抵抗力下降,容易感染流感,并发展成为肺炎型或中毒性流感。
2. 妊娠中晚期子宫增大,膈肌升高,腹式呼吸受限,胸式呼吸代偿性增加以维持肺功能,当感染流感,肺部出现炎症时,胸式呼吸减弱,腹式呼吸受限,肺功能降低,病情进一步加重,抗炎效果不佳,病情难以控制。
3. 孕妇妊娠期为了胎儿的健康,抵触药物,抵触放射学检查,有病不能及时就医,往往贻误了病情。
防控对象
所有妊娠期妇女均为重点防控对象。
其中妊娠期妇女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能力低下)者;妊娠合并肥胖者(体重指数)>40危险性高,体重指数在30~39可能是高危因素)者。更易发展成重危病例,应该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