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工商部门申请复检
钟晱晱称:“砒霜门”事件在短短七天内已经在国内外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但公司至今未从海口市工商局获得任何有关本次抽样检测的书面资料、处罚决定或通知,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取样,而不是由工商局自行抽样,所有抽样应当由被抽样检验人确认,抽样记录应当按档案要求管理,公众有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的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检验人。当被检验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当申请复检,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并以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农夫山泉董事会秘书周力说,在获得该信息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即派代表去海南交涉,但以上所有法律赋予的权利都被一一拒绝。“我们虽多次要求双方共同尽快抽检、复检,却被告知重新抽样本批次产品是不可以的,不可能推翻海南权威检测机构的结论。但表示可以抽检其他批次的产品,如检验合格,工商局会对外发布产品现已合格的信息。”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在未告知农夫山泉的情况下,直接以‘第八号消费警示’的形式向多家有影响力的媒体披露了农夫山泉两款产品经检测砷含量超标的消息。”钟晱晱说。
钟晱晱表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82条,工商局无权发布砷是否超标这样的信息,也无权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属卫生行政部门的职权。海口市工商局非但发布了该类信息,而且将砷与砒霜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联系起来。”钟晱晱说。
钟晱晱解释说,总砷指无机和有机化合物中砷的总量。一般在水体、土壤中都含有一定的重金属,也包括一定的砷,只要含量在合理范围内,都是准许的。而常说的砒霜,则是指三氧化二砷。“砷与砒霜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