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0日,美众院通过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H.R.2749RFS),现正履行立法程序,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实施。近几年我国对美出口良好势头可能因该法案的实施而受阻。有关专家估计,如果没有有效的应对举措,2010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可能会减少20—30%。
目前美国是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据统计,2008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的金额达52亿美元,再加上食品包装等关联产品,出口总值每年达百亿美元。
其中,2008年福建对美国出口食品额达到4.6亿美元。美国也是厦门食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根据厦门检验检疫局统计,2009年1—10月,厦门对美国出口食品1.1亿美元,主要是蔬菜、罐头、水产、食品包装容器,初步估算涉及的企业约200家。
该法案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要求企业缴纳数额不等的规费,并强化第三方检验认证、风险控制、食品召回、原产地标注等措施,对我潜在影响大,一旦通过,将对我除肉类、加工蛋制品和部分酒类外的食品、饲料、宠物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陶瓷餐、厨具输美贸易产生较大影响。
为提前做好研判,最大限度减少法案出台后可能对我造成的冲击,保障输美食品贸易的顺利发展,杏林检验检疫局呼吁出口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法案内容及其出台后可能带来影响进行研究分析,关注FDA配合“加强法案”实施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指引。
杏林检验检疫局表示,将及时把有关信息通知企业早做准备,以免不必要损失。该局同时希望企业,与检验检疫机构加强沟通,有关情况应及时报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共同做好研判和跟进工作。
新闻资料:H.R.2749RFS法案
共分两卷、39节,是对现行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修订,涉及进出口食品领域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强化企业登记,要求企业缴纳数额不等的规费;二是强化企业检查,凡拖延、限制、拒绝FDA检查的企业产品将被视为“掺杂食品”;三是强化第三方检验和认证,FDA有权对实验室认证机构和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查;四是强化风险控制,所有登记的食品企业必须制定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五是强化食品召回,授权FDA无需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六是强化原产地标注,加工食品未标注最后加工地、非加工食品未标注原产地均被视为“错误标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