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个被作价5000万元的茅台“飞天”商标到底值多少钱呢?针对这一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多位白酒行业研究员,得到的答复却多是“无价”。
“商标、商誉这些东西太贵重了,其价值根本无法衡量。”安信证券分析师李铁表示。
本报记者查阅多年前的相关资料发现,2002年3月15日湖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曾出具了一份《贵州茅台酒“飞天”牌商标权资产评估报告书》,据该评估结果,“飞天”商标的评估价值为7.07635亿元。
这份评估报告书上,清晰地显示出评估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均是贵州省粮油公司,法人为张炸力。
另一份历史资料则佐证了协议转让的另一方——中国银行,早在2002年就清楚地知道了“飞天”商标的价值远不止区区5000万元:2002年8月15日,中国银行贵州分行在向贵州省高院提交的《异议答辩状》中就曾称,“粮油公司已对‘飞天牌’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人民币7亿元。”
对此,部分法学专家针对该裁定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见书认为,协议三方明知“飞天”商标至少价值7亿元,而达成5000万元偿债协议,损害第三方利益,应属无效。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追债”之困
贵州粮油、贵州商贸、贵州省高院,一位商法学专家试着将裁定中的三方主体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起被几位法学专家认定漏洞颇多的转让,其脉络似乎变得清晰起来:“贵州粮油和贵州商贸均具有省国资背景,贵州省高院将贵州粮油的‘飞天’商标作价5000万元,抵债给贵州商贸,等于贵州省资产左兜掏右兜。”
“这一转让对贵州省而言肯定是双赢,只是长城资产的10.67亿元的金融债权将彻底无法收回。所以这其实是在借法律之名转移资产。”10月30日,文显堂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11月2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致电长城资产贵州办事处,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从“非正常渠道”看到前述裁定书后,就立即提出了异议。但贵州省高院法官不肯签收异议书,他们又以快件形式发往贵州省高院,由其传达室签收。
文显堂向记者透露,虽然长城资产及时提出异议,但该裁定已经在执行中了。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方面已经解除了长城资产对“飞天”商标的查封,但由于长城资产总部的异议函接踵而至,国家工商总局还没有为“飞天”商标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