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判定月饼包装是否为过度包装,不再由检测人员主观判断,而将由计量检测数据来说话。据了解,2006年6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103cm”。但未对检测仪器等作出更细致统一的要求。
武汉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1日起实施的《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使用测量设备的要求、数据处理等。该规则规定:对月饼销售包装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测量的主要设备为钢直尺。质监部门将在中秋节前按此规则,开展月饼包装计量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