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报道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人人乐超市出售不符合标准食品 支付10倍赔偿金

时间:2009/9/27 9:01:58 来源:今晚报

  编辑同志:

  8月20日,我在人人乐超市西湖道店购买390元“华海”牌莲子,食用后发现口感苦涩,身体有不适的感觉。我到超市反映情况,超市有关人员说该商品有检测报告为合格产品,如有疑问可以找有关部门检测。我对超市解答不满意,找到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天津)第69站进行检测。结果检测该莲子为不合格产品,检出有添加剂“过氧化氢”及“过氧化苯甲酰”。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多加注意。陈 军

  附记 记者走访了南开区消费者协会,该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因此,消费者要求超市按《食品安全法》予以10倍赔偿,并承担检测费。人人乐超市西湖道店方表示,超市不是“明知”商品不合格而进行销售的,所以只同意退货并承担检测费,再做300元的适当赔偿,而不同意10倍赔偿。南开区消协认为这是一种有意为自身免责的说法,理由并不充分。“过氧化氢”及“过氧化苯甲酰”能起到增白作用,添加了这两种物质的莲子呈现出非正常的纯白色,而正常的莲子应是黄白色。以超市工作人员的经验应当知道“白色莲子”是经过增白的,所以超市“不明知”的证据和说法南开区消协认为不能成立。再者,即使超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不合格商品,也应该按“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先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付再向厂方追偿,这是经营者的义务。(本报记者高小妹实习生庄 媛)


相关搜索: 超市 标准 食品 赔偿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