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省政府同意,省粮食局、中储粮管理总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中晚稻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从9月24日起在全省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适用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收购预案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大幅度提高了最低收购价水平。2009年生产的中晚籼稻(国标三等,下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2元、95元,均比2008年提高13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6.5%、15.9%。二是执行新的《稻谷》国家标准。新的《稻谷》国家标准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最大变化就是调整了整精米率要求,对整精米率达不到相应质量等级标准下限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价0.75%,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全省已在15个稻谷主产市委托973家收购库点,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可以满足农民售粮需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已安排足够资金确保各地国庆期间收购需要。 (依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