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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食品流通许可证》今起由工商局发放

时间:2009/9/21 14:12:4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工商局今日开始正式受理、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小卖部、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者等都需申请该证方可营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工商部门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

      广州市工商局今日开始正式受理、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小卖部、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者等都需申请该证方可营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工商部门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

      广州市工商局从今天起正式受理、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改变过去企业、个体户生产经营食品需到卫生部门办理的相关卫生许可证的方式,改由质监部门对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并负责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并负责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消费环节(包括集体食堂)监管并负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依照广州市工商局制定的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的实施办法,食品经营者要在取得许可证后,再申办营业执照方可经营。据介绍,小卖部、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者、在市场内销售熟食、食用油和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等都需申请该证方可营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将在8个工作日内获得结果。

      据了解,在广州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需按照市局、分局的注册登记权限审核、发放。即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在市局申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在分局申请;个体工商户由各分局委托工商所受理申请;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由经营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分局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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