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建议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方式做适当调整:稳定原有的已经出台和实施的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规模、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等不变,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农民增收的政策环境;今后不再增加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规模总量,将这两部分补贴资金,集中打捆增加用于新农村建设,特别用于农村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王为农
2004年中央实行农业补贴政策以来,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产品产量连续几年丰收,农民收入有所增加。然而,从中央财政补贴农业的政策执行效果看,出现了生产刺激作用逐年弱化、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农民转移性收入不多的现象。特别是中央财政给千家万户农民的补贴,很多并没有真正转化为农民的生产资金,一些补贴资金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效果。甚至在很多农村,成为了农民消费资金的来源,成为农民吃喝的钱袋。
2009年6月和7月,我们分别到福建省和黑龙江省调研发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的农民和村干部纷纷反映,中央农业补贴政策很好,刺激了生产,实惠了农民。但是,要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必须建立更加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
不同地区的村干部和农民都反映,应尽快调整和完善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政策,把这种“福利性、政治性、分散性”补贴,转化为持久、有效、集中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保障的重要投资来源。把分散补贴捆绑使用,把有限补贴集中起来办大事。
农村建设资金不足
福建省是我国沿海经济省份,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196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435元。但是即便如此,农村许多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乡村道路、水电设施,以及新农村建设,都因为资金不足而不能顺利推进。福建省晋江市修建农村公路每公里造价为25万元,其中省补贴15万元,要求村配套10万元。但是,村集体根本没有积累,只有负债,平均每个村负债30万元,镇负债40万元。村镇集体根本没有这个配套能力。
对于村内道路修建等关系生产生活的大事,需要“一事一议”,动员农民出资,而其结果往往是“议而不决”,许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事情,因为少数农民不同意出资而告吹。多数农民意见很大又无可奈何,特别希望政府能够给予解决。广大农民迫切希望尽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让生活质量更高些,只是由于资金不足而无法实现愿望。
福建省云霄县是省内经济落后地区,是国家枇杷主产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725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县主要以农业为主,落后的经济制约了全县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
农村道路、水电设施等关系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建设落后,根本原因缘于资金短缺不足。云霄县和平乡修建自来水厂需要投资580万元,国家省两级财政补贴只有150万元,仅此一项就需要县乡自筹430万元。对于经济落后穷县、乡镇集体负债较多地区,本身就需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搞建设,根本就没有财力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