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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恩学:消费者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确认网上购药安全

时间:2009/6/12 15:26:14 来源:中国网

   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稽查局副局长崔恩学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断加大打
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力度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医药报社记者]刚才崔局长提到一些不法分子采用互联网、邮寄和物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和制假售假,各部门也会加强联合打击力度。在药监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您说过会有一些专项行动,有哪些具体措施来打击互联网的制假售假?有没有典型案例向大家具体介绍?

    [崔恩学]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虚假的,甚至一些假药劣药的信息,再通过快递邮购等等方式进行假药的销售,这也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侦破的几个案件表现出来的特点。一方面,我们将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部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框架下,跟工信、工商等等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开展工作。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讲,我们将按照职责,一要加强对有关信息的监测,二是对于查到的相关信息,依法查办。比如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前一段时间跟北京市公安联合破获的“4.14案件”,就是公安人员通过电视媒体监测发现一些非法宣传的信息,经过药品监管部门七个月的蹲守、跟踪,联合公安一起破获的。我们一方面继续加强监测,另一方面在监测当中发现有线索可以追查的,我们会继续加大力度,进行追查。实际上,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这方面做得都非常不错,这几个案件的破获,都是一点点线索,然后根据这一点点线索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追查,结果越追查越大,最后查获了跨省案件。

    [崔恩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把监测到的违法药品信息甚至一些违法网站向有关部门移送,比如说我局前几天刚刚发的《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第二期,总的第28期,我们在监测当中,发现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药品宣传,就把这些网站记录下来,向有关部门移送。同时我局网站还对广大消费者有一个警示性的提示,“为了您的健康安全,购买药品应当选择医院或者药店,并在医生或者药师的指导下用药”。同时,在我们安全警示公告当中,我们还提醒公众,“当你看到互联网上宣传药品,你不知道这个信息真假的时候,我们建议消费者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一下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这上面有一个网址,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www.sfda.gov.cn/ws01/cl0441/,建议广大消费者到这个网站查阅一下。我们提醒公众,不要看到什么药都买,要谨慎。特别是对宣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宣传这是军队特需药品等等,包括批准试生产的药品,大家都不要相信。按照药品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这些药品是禁止做广告宣传的。同时,我们也提醒公众,凡是药品广告当中涉及到药品适应征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的,应当以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企业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意思是说,如果老百姓看到药品宣传当中涉及到了药品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专家的论点,大家都不要相信。同时,在药品广告当中,如果出现了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性语言的,以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等,以及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或者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病症的等等,大家都不要相信。说该药能够应付紧张生活、应付升学、考试的需要等等,这都是国家命令禁止宣传的,都不要相信。在药品广告以及药品宣传当中,从规定上来讲,是不允许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广告宣传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大家看到了,千万要小心,不要轻信,不要上当受骗。药品广告同时也不能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宣传。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军队单位,现在很多虚假的互联网上的广告,经常讲到中国军事科学院等等等等,不得利用军队的装备、设施从事广告宣传。提醒大家,广告当中如果出现了专家、学者的名义,医生、患者、国家机关、军队等等内容的,都不要轻信。同时,广告当中还不能以儿童作为诉求对象,说这个药是针对儿童的,不得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宣传药品。

    [颜江瑛]刚才崔局长说得非常详细了,这一次“两高司法解释”当中有一条,就是对于知道假药和劣药还做广告的,按共犯查处,以后的行政执法当中,一定会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刚才崔局长也说政府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大力度,同时公众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警惕。同时,媒体也要加强对广告的审查,几次发现的案件,都是从媒体的非法药品广告上面开始的,让公众上当受骗,说轻了是唯利是图,说重了就是谋财害命,所以这次十三部委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联合工作机制下我们也有相关的管理部门参与,一起加大对媒体违法广告的监督和对它们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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