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12日在京透露,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在12日召开的“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王东峰说,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他说,流通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连生产环节,下接消费环节,特别是食品质量方面的一些问题容易在流通环节显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部门,不仅要强化流通环节食品的日常管理,对市场检查执法中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相关职能部门,促进源头治理,而且更要对流通环节食品的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王东峰说,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工商部门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这“八项制度”包括: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关;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管食品广告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
王东峰表示,将通过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机制保障。(记者 章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