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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冷对产品责任险

时间:2009/6/8 13:43:37 来源:新疆都市报

   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已经6天了,此次新法首次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即加大了商家赔偿的力度,无疑为食品生产商带来了更大的索赔风险。然而,记者近日从各大财产险公司了解到,新法的颁布,似乎并没有对食品生产商家的风险控制意识产生什么效应。疆内只有个别保险公司接到食品厂家咨询保险的电话,其他公司几乎无人问津。

  6月7日,记者从中国人保财产险乌鲁木齐分公司了解到,他们公司目前只和新疆天润乳业有合作,而且只针对酸奶进行投保。在新法颁布后,也只有麦趣尔乳业有投保想法,目前正和他们进行洽谈中,期间3天,公司也只接到一两家食品生产厂家打电话咨询。

  太平洋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产险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虽然他们公司的产品责任险一直都有,但是针对食品生产厂家做得很少,近年很少承保过。而记者了解到,除了一些大型的财产险公司承保食品产品责任险外,其他小的财产险如天安财险公司、永安财险等针对食品这一块是拒绝承保。

  据了解,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在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同时,无疑也为食品生产商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巨大的索赔风险。

  记者了解到,投保产品责任险有规定,国内产品责任险保费每单最低20000元人民币,出口产品责任险保费每单最低5000美元。因此,高额保费也是阻挡中小食品企业的一大原因,而大企业则认为自己有承担损失的能力,不需要依靠保险公司来转嫁风险。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比较多,因此造成的损害无法估量,让保险公司对其避而远之。(记者  叶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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