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要求问题食品下架本报记者 董国梁 摄
超市售问题食品将成为《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西安首个行政处罚案例
本报讯(记者 卢红曼) 摆在货架上的“妙脆角”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符……解放路这家大型超市所售问题食品将可能接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西安工商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昨日,西安市工商局新城分局火车站工商所接群众举报,来到解放路一大型超市检查,执法人员拿起一盒冷冻鸡翅根,发现保鲜膜上贴的小票显示生产日期为2009年6月4日,已过期一天。而用透明塑料袋包装的“妙脆角”五连包,其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4月24日,当执法人员拆开塑料包装后,每包“妙脆角”的生产日期不尽相同,但都比外包装生产日期要晚。执法人员责令该超市对这些食品下架并销毁库存过期食品。火车站工商所所长杨世军说,按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销售不安全食品将被处以货值10倍的罚款。此案是西安工商部门运用《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的首个案例。 作者:卢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