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6日开始,江西省上高县新壮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货值12万美元的19吨鲜活鳗分三批,经过严格检验检疫后顺利通关,从青岛威海输入韩国;第四批、6.38吨、货值4万多美元,5月5日经检验检疫后,也顺利输往韩国。这标志着韩国实施新的《水生动物疫病管理法》以来,上高活鳗在全省率先成功进入韩国市场。
自2009年2月24日起韩国正式实施新的《水生动物疫病管理法》,规定所有向韩国出口的水生动物应当实施疫病检疫,并在卫生检疫证书中证明有关内容,患病水生动物将接受强制性的监视、转移或销毁。这是继韩国多次提高药物残留检测标准后实施的又一个新的技术性门槛。
为应对新的鳗鱼出口形势,扭转输韩鳗鱼局面,宜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围绕“机关效能年”及“质量和安全年”建设,积极对养殖场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养殖场构建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养殖场对其养殖用药、用料进行备案,加大养殖生产监管力度,确保了养殖鳗鱼质量。同时,通过优化检验检疫工作程序,降低卫生检疫费用并免收其出口规费等,为上高养殖活鳗安全顺利出口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