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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案件频发立法迫在眉睫 业内建议:全程监管

时间:2009/4/18 8:31:48 来源:中国商报

  “现在从产到销都比较乱,导致假酒盛行。”由于法律法规缺失、部门设置不尽合理,导致酒业生产和流通环节存在很多漏洞,假酒已成为行业难以治愈的痼疾,屡禁不绝,不仅严重侵害了企业和国家的利益,也给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带来莫大危害。

  又一起恶性假酒事件!4人因此失去了生命,19人入院治疗。

  近日发生在湖北省五峰县的假酒致死人命案再次凸显中国酒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严重问题。业内人士呼吁,国家应加快酒法制定步伐,提升酒业生产进入门坎,规范市场流通,杜绝悲剧再次重演。

  假冒伪劣屡禁不止
  3月23日以来,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相继发生疑似甲醇中毒致人伤亡事件,造成4人死亡,19人入院救治。经公安部门调查,本次事件伤亡人员所饮散装白酒均由五峰镇万马池11号的宏斌酒水批发部售出。事后,宏斌酒水批发部老板王长兵承认,为了赚钱,这批酒是他用甲醇勾兑的。王长兵此次共勾兑假酒6500公斤,已经销售3000多公斤。

  事实上,假酒致死人命案已经发生多次了。1998年山西朔州地区发生特大毒酒事件,不法分子用含有大量甲醇的工业酒精,甚至直接用甲醇制造成白酒出售,造成20多人中毒致死、数百人被送进医院抢救;2003年,云南玉溪市农民喝过假酒后,30多人中毒,其中4名患者因中毒过深死亡。调查表明,他们喝的酒是用工业酒精勾兑出的假酒,其甲醇含量为普通酒的168倍;2004年,广州市发生两起因饮用甲醇超标的散装白酒引发的中毒事件,造成14人死亡、10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企业一年365天都在打假,但面对不断冒出来的假酒,仍然无可奈何。”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范震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由于造假规模越来越大,造假网络日益健全,多年来各知名企业不断打假,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可是假酒却依然大行其道,打而不绝。

  “很多酒企都不愿大张旗鼓地打假,害怕影响消费者的信心,连真酒都不买了。”范震说,假酒对消费者利益侵害最大,其次是企业。据了解,1998年山西朔州发生特大毒酒事件后,消费者对山西生产的白酒统统敬而远之,不愿意再冒险购买,整个山西省的酒业都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当地出产的全国知名品牌汾酒当年就损失了上亿元的利税,此后数年,企业生产、销售和经济利益都严重滑坡,品牌影响力也被大大削弱。

  白酒应该全程监管
  “现在从产到销都比较乱,导致假酒盛行。”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刘员对中国商报记者说,由于法律法规缺失、部门设置不尽合理,导致酒业生产和流通环节存在很多漏洞,假酒已成为行业难以治愈的痼疾,屡禁不绝,不仅严重侵害了企业和国家的利益,也给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带来莫大危害。

  据五峰假酒案的主犯王长兵后来交代,他从2006年起就开始勾兑白酒,但其不法行为从未被监管部门发现。当地质监部门认为,王长兵用甲醇勾兑白酒的行为是在他酒水批发商店的仓库里进行的,而这种行为本身并不属于生产行为,因此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而当地工商部门却认为,王长兵勾兑散装白酒是一种典型的生产加工行为,不属于流通领域,因此不在工商监管的范围之内。

  “监管漏洞是导致重大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范震说,一般而言,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范围和对象仅限于大中小生产企业,而对作坊式的散酒小户则鞭长莫及。这些散酒进入流通领域后,工商部门监管的重点并不是产品质量,结果小作坊的散装酒很容易就成为了监管部门的漏网之鱼。“假酒就像一个毒瘤,人人动刀,但谁都割不掉。”范震说,多头管理浪费了大量资源,却不能医治这个行业毒瘤。

  而法律的缺失令酒业监管的漏洞日益扩大,为假酒盛行打开了方便之门。范震说,那些实力更强的造假大户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正是利用了这一点。目前,我国惩治食品制假、售假的法律法规基本上都是上世纪90年代制订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但各地依旧以此为依据量刑,既增加了办案人员办案的难度,也消弱了打假的力度。比如,用劣质酒冒充名酒的行为被查处后,通常只能以商标侵权罪来施行惩处。因为即使劣质酒,按照现行的法律和规定,酒仍然可以被认定为是真的,只不过冒用了别人的商标而已,属商标侵权。相对而言,商标侵权的罪行比制假、售假要轻多了。

  与此同时,地方保护主义也助长了制假、售假的现象。在今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五粮液总裁、全国人大代表唐桥专门提交了议案,要求政府对白酒安全应实行全程监督管理,特别是工商、质检、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唐桥指出,全国的白酒生产企业约有3万家,大部分是县乡小厂,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仅1100家。一些地方政府从地方利益出发,对白酒的质量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目前,一些白酒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酒液加香料”的方式进行“生产”,甚至一些名牌白酒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也走上了这条恶性循环之路。他认为,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对于制假、售假行为并不是全不知情,而是从地方利益、个人利益出发不管不问,使得白酒产业的质量得不到根本性保障。

  “酒法”议案迫在眉睫
  “最根本的是法律问题。”范震说,目前中国酒业的混乱局面说明这个系统有问题,必须通过综合治理从上往下来逐个解决问题。目前的法律很难堵住各环节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必须制定更加完备、健全的法律和法规,通过严刑峻法来震慑制假、售假行为。

  “我们现在缺乏相应的法律和专门的机构来对酒业的生产和销售进行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刘员认为,分散管理、多头管理增加了企业负担,却管不了假冒伪劣,国家需要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完善酒业管理,改变目前多头管理但谁也管不好的局面。

  显然,如何根治酒业长久以来存在的乱象已成为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前夕,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专门就酒业立法问题召集身为人大代表的各大酒厂掌门人到协会开会,研究联名提出立法议案。全国“两会”期间,由青岛啤酒董事长金志国牵头提交了《关于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酒法〉立法》的议案,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五粮液总裁唐桥、燕京啤酒董事长李福成、张裕葡萄酿酒董事长孙利强等均在该议案上签名联署。

  据了解,世界上的酒类消费大国均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行业的生产和销售。美国北部大部分州酒类饮料的生产、销售仍由政府严格控制,私人一律不得制造和经营。南部各州则通过申请许可证的方式来加以制约,美国有着严格的许可证发放条件。美国联邦酒法主要调整州与州之间的关系,如规定酒类饮料从一州运输到另一州所应遵循的有关条款,而具体的酒类生产、销售与消费则由各州的酒法加以调整。俄联邦政府于上世纪90年代也出台了《关于酒精、酒类产品及含酒精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国家调控联邦法》。德国实行的是严格的烈酒专卖,该国的专卖法对其国内生产和进口的烈酒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除此之外,德国还有严格的葡萄酒立法。而作为酒类消费大国的中国,要求酒类立法的呼声已喊了多年,但至今仍然看不到立法时间表。

  “难道我们非得到喝死更多的人才重视吗?”范震痛心地说,通过加强立法治理酒业的假冒伪劣现象已经迫在眉睫,而加大执法力度则是根治痼疾关键之中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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