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播消息:
日前,洪湖市质检部门对荆门市某彩印包装厂生产销售无证塑料编织袋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8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这是洪湖市质监局为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食品包装材料通过登记备案发现案源进行无证查处第一案。
连日来,洪湖市执法人员在对无证产品进行的抽样检验中,发现有一半企业生产的包装材料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截止发稿,已有三起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已发出,其他案件还在进一步地调查取证之中。另外,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对食品包装物尤其是一次性塑料餐具(盒)的调查,非常吃惊地发现大量类型的产品居然在一些大型超市也有销售,并且大部分厂家没有获得生产许可证,如果用这样的餐盒盛放酸性食物,意味着餐具的1/5将被吃掉,如果用其盛放含油食物,含有致癌物“多环芳烃”的石蜡会被吃下。由于一些企业以成本是否低廉来决定购买某种包装,加上相关的检测费用问题,令不少厂家对原材料、助剂、工艺的安全控制意识较弱,有的企业受利益驱动还明知故犯,造成了无数的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