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不具有可诉性
对于企业质疑的餐饮业属企业自主定价,海南省物价局叫停这一收费是否侵犯经营者定价权?
刘善义说,企业定价必须依法,不能与法律相违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提供合格的餐具是餐饮业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餐饮经营者营业用的餐具无论自己消毒还是选择专业公司消毒,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其服务成本应通过合理制定餐饮价格来补偿;如果消费者选择专业公司消毒的餐具,经营者擅自定价收取费用,实际上是将餐饮经营者的义务转嫁给消费者,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和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刘善义说,该局的文件是下发给各市县物价局和餐饮企业的,并没有下发给餐具消毒行业,也没有对餐具消毒行业进行过干涉,更不存在行政处罚。他说,任何行业的发展和利润的维护,都不能建立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之上。如果将餐具消毒收费转嫁给消费者,这是不可持续的,希望餐饮企业赶紧调整经营策略。
海南省政协委员王毅武认为,餐具消毒公司将海南省物价局的“叫停令”当做公司消毒餐具销售量减少的原因,甚至导致从业人员下岗、企业关门,有点夸张。如果饭店没能力提供合乎卫生标准的餐具,又不愿意自己掏腰包购买消毒餐具,只会影响饭店的生意。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18条:餐饮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作为餐饮经营者,必须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且免费提供,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王光色认为,虽然海南省物价局的通知没有下给餐具消毒行业,但间接影响到了该行业,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刘长征则认为,海南省物价局只是下一个通知,没有对具体企业作出具体处罚,不具有具体行为,不具有可诉性。(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黎何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