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对内蒙古太乙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第18门店等17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通知指出,因内蒙古太乙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第18门店等173家药品经营企业已不具备药品经营条件,并已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该局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173家药品经营企业予以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通知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加强监督检查,对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仍以其名义从事药品经营的,将依法按无证经营药品单位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