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记者获悉,为推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猪肉的质量监管,保证猪肉质量安全,引导消费,方便群众生活;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四川流通工作各项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规范的考核体系。结合四川实际,日前,四川省商务厅特制定了《标准化放心肉店建设规范》,要求各市州遵照执行。据悉,这是四川首次出台标准化放心肉店建设规范。
据了解,该《标准化放心肉店建设规范》规定了四川城镇零售猪肉市场销售店的规模、经营设施、设备和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四川城镇以上的猪肉零售专业店、副食品超市专卖柜的建设和管理以及通过冷链配送,连锁经营的方式,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放心猪肉及生猪副产品的场所。
《规范》要求单一专卖店营业面积在15㎡以上,经商务部门组织验收的专卖店,要统一设立示范店标志牌,内容为:×××(区市县)“放心肉”专卖店,并注明经营企业名称。要求每一个标准店应建立猪肉质量溯源制,应向供货商索取生猪定点屠宰证明,工商登记证明,生猪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并对进货和销售产品数量应有购销台帐记录,禁止销售私屠滥宰、未经检验和检验合格的猪肉及产品入店。
便民肉店从业人员还要求着装整齐、佩证上岗,服务文明周到;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有效;设立意见簿、箱,方便消费者监督。鲜肉加工所用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贮用具均需定期进行严格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存放。现场加工(肉丝、片、丁、馅等)销售的鲜肉应用食品袋包装,上柜陈列的肉品应用保鲜膜包装。产品陈设、保鲜应分柜(架)陈列销售,冷却肉应设专区、专柜陈列销售。使用电子计价秤,杜绝短斤少两现象发生。定期检查商品质量,及时清退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对猪肉及产品的质量承担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