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日前说,《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之路上的一大进步,但是在监管体制上仍存在不足。
刘昕说:“《食品安全法》没有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分段管理做根本性的改革,可以说,监管体制改革不彻底,这是最大的遗憾。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是目前体制下的一种变通。多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行的是分段监管,政出多门,职责交叉重复,缺乏非常有力的协调机制,导致多头管理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
刘昕说,未来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中国可以参考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领域采取统一管理、协调运作的做法,推行食品安全的全程控制。
刘昕说:“要形成一个以监管部门为主,其它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并加强配合的监管模式,也就是说,建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应是覆盖全国食品安全的垂直监管机构,行使管理、协调和指导其它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